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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類容量
  • 隨行用
鍋類材質
  • 304+防燙塗層
鍋類功能
  • 火烤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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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13: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日富邦集團旗下有線電視系統商凱擘大寬頻,於上週宣布明年起放棄頻道代理,但由於之前凱擘曾和其他19家電視台聯手欲下架「民視台灣台」和「民視第一台」兩頻道引發爭議,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若涉及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或有其他違反「公平法」等情事,將依法核處或移請公平會依法辦理;而原先代理的頻道業者也發布聲明表達不滿。

綜合媒體報導,NCC表示,有關凱擘大寬頻等19家有線電視業者報請停播「民視台灣台」和「民視第一台」案,由於本件申請與各界關心的兩頻道跨平台於MOD上架,在時間上及事實上容有緊密關係之疑慮,且涉及數位化後頻道安排之多樣性與可行性,NCC將依職權立案調查,審慎進行後續行政程序。

NCC強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如利用其市場優勢地位,以不正當的方式拒絕授權頻道或杯葛頻道業者到其他系統經營平台上下架,嚴重影響消費者收視權益及產業競爭發展等行為,NCC將會嚴格監理,並積極強化法制工具,建構公平競爭環境。

而據《經濟日報》報導,東森電視及緯來電視今天也發布聯合聲明稿,指責富邦集團旗下的凱擘片面宣布明年起終止有線電視頻道代理業務,甚至利用其寡佔優勢,逕自宣布將為新年度的頻道授權建立所謂的新規則,明顯視契約誠信及巿場協商機制於無物。

聲明稿中指出,富邦集團即便宣布放棄代理商身分,其財團勢力及寡佔市場的優勢不變,甚至可以令其免去市場的規範與制約,隱藏在具有寡佔市場力量的19家系統台背後,利用所謂的「新規則」向頻道索要更多的利益,甚至在市場上予取予求。

聲明稿也強調,有線電視市場長期以來建立的市場規則或許存在檢討及調整空間,但新的原則及秩序應是所有市場參與者透過理性及公平合理的協商及機制,絕非由一個寡佔市場的財團,打著建立市場新原則的旗幟,試圖為其更大的利益掠奪舖路。



這個政府有病。病得太嚴重了。十九大出現一個「土台代表」盧麗安,竟然就把這個政府逼出原形,徹底瘋狂。



因為擁有中國共產黨黨籍,竟然撤銷她的中華民國國籍。

然後,一個土生土長的台灣年輕人,不過在臉書秀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竟然就被內政部「主動」撤銷國籍。撤銷中華民國國籍。然後,成了一個身在台灣的台灣人球。

這個顏姓年輕人只是參加了旅行團先到東北,再從東北進俄羅斯海參威。不只俄羅斯,只要你從大陸中轉第三國旅遊都會出現相同問題。大陸邊境管理面對這種「先中後X」的旅行團向來都不准用中華民國護照,也無法用台胞証,所以就發明了「一次性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年輕人po了這個護照,然後,下場和盧麗安一樣。撤銷國籍。

史稱「盧麗安現象」。恭喜盧麗安。成為「綠色恐怖」下的第一個「黑名單」。以後,這個名單會越來越長。越來越恐怖。恐怖到違憲、違反國際公約和人權精神。

因為失去了國籍,也就失去了和這個國家的一切關聯。一個年輕人,竟然成了國家認証的幽靈人口,連就業、就醫都出問題,這個政府可以這樣?

幽靈人口是治安問題。如果這個政府堅持這樣沒有問題,那下一步就應該把被撤銷國籍的人口「清理乾淨」。比如:驅逐出境。但是要驅逐到哪裡?理論上,因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而被撤銷中華民國籍,這個人應該驅逐到大陸去。那是不是先送到「靖廬」?是不是應該通報對岸海協會,台灣抓到史上第一個「台籍大陸偷渡客」?

你可能不會在意這件事有多荒謬。但是,這個政府罹患「反中病」,病入膏肓。竟然把國籍法使起來了。這種把國籍法當做清除異己的法律工具,從白色恐怖時代的「黑名單」結束後就沒聽過了。當時的理由是感人至深的「返鄉權」。每個人都有回到故鄉的權利。當時主張這種權利都是綠營人士。多少海外綠獨都回來了。連用槍攻擊蔣經國、用郵包炸彈攻擊謝東閔的黃文雄、鄭自才、王幸男都回來了。這些人全是雙重國籍。

但現在情況明朗了:雙重國籍只要不是「雙中國籍」,這個政府的眼睛就瞎了。就看不見了。就人道起來了。今天,如果雙重國籍就必須撤銷中華民國國籍的話,民進黨的「貴族院」黨員人數可能會少一半。光是蔡英文總統的家人不都是雙重國籍,為什麼不清查?

國籍是基本人權。人民是國家構成的要素。先有人民,才有國家,除非涉及犯罪,改變國籍的權力在國民身上,不在政府身上。

中華民國總綱第三條很少被注意。條文很簡單,也算是天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撤銷國籍就是撤銷國民身分。有一個法律用語常聽到,就是「褫奪公權」。如果判死刑,就附帶宣告褫奪公權終生。但一個台灣人沒有違反任何刑事法律,卻被褫奪公權、私權、人權...,各種各種權,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少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殺人工具。那條法律有非常明顯的違憲嫌疑,更和國際慣例衝突。更何況,當初那條法律是在「一中原則」之下保留行政裁量空間,處理因為歷史因素所造成的兩岸認同特例。不是拿來對付土生土長的台灣人。難道像許信良說的,這個政府真的在默認「一中」?

坦白講,不要說拿了大陸一次性護照,就算拿了正式身分又怎樣?比蔡總統家人、民進黨一大包美、日權貴低三級嗎?這個政府是敲鑼打鼓、雷厲風行查緝「雙重國籍」嗎?還是,任何雙重國籍都可以,唯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行?這到底是「一中原則」還是「兩中原則」?

我知道,從黃安開始,網路上就瘋狂追殺這種「政治上的異鄉人」。反正什麼都可以連署,炒作一下也是過癮。現在,連國籍都可以任何剝奪。政府竟然自動自發實踐起來了。比戒嚴時期更恐怖。

馬英九時代簽署了兩公約。所謂的兩公約,意涵上不只是國際公認,更是國際公民權利義務的規範性約定。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任何人進入本國之權利,不得無理褫奪。國民只要有戶籍,國家依法甚至不得限制國民入出境、居住本國。

這種莫名其妙的「撤銷國籍」,是對人權的最強侵害。接近暴行。

不要拿著法律條文當「法匠」,當「法師」。雖然各國普遍都有「撤銷國籍」的相關規定,但是,第一、那99.999%都是針對歸化者。移民者。也就非土生土長的本國國民,可能是婚姻結束、可能是犯罪、可能是取得國籍過程有瑕疪,在歸化、移民主客觀條件改變之後,得為撤銷國籍之處分。第二、針對土生土長取得國籍身分之國民,撤銷國籍之處分,都是由國民主動。換句話說,這種事不告不理。國民不申請,政府不動作。像內政部這樣全面、主動獵殺「紅色人口」,根本是瘋狂的精神暴行。

今天兩岸的婚配如此普遍,這些陸配、台配都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如果有,都要「撤銷國籍」?

就算是像盧麗安,她是任黨職,不是公職。任黨職,黨代表,也犯罪嗎?就算要撤銷,應該是中國共產黨要求他撤銷中華民國國籍,結果,竟然是中華民國政府主動撤銷。這算什麼政府?

應該申請釋憲了。連中央研究院院長都可以合法擁有雙重國籍,為什麼盧麗安不可以?為什麼?

●作者:唐湘龍/資深新聞工作者、政論節目資深評論員、電台節目主持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來稿或參與討論,文章歡迎寄至public@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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